累計預扣法什么意思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免稅收入 - 累計減除費用 - 累計專項扣除 -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 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 5000 元 / 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采用累計預扣法,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薪所得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次年無須再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即使需要補稅或者退稅,金額也相對較小。同時,這種方法讓納稅人在最初的幾個月能優先享受較低的預扣率,獲得充裕的現金流,從貨幣時間價值的角度為納稅人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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