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負債與預計負債的區別
答: 預計負債:通常與或有事項相關,企業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退回(可以估計退貨率)、未決訴訟、重組義務。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銷售,可以估計退貨率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按照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即不包含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收入,按照預期因銷售退回將退還的金額確認負債—預計負債。
合同負債的確認,是以履約義務為前提的,如果所預收的款項與合同規定的履約義務無關,則不能作為合同負債核算,應作為預收賬款計量。
(1)合同負債核算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2)合同負債應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3)合同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合同負債;企業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借記合同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4)合同負債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或已經取得的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金額。
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
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收錢再提供商品。
合同負債大幅增加說明什么
答: 合同負債大幅增加通常意味著企業在未來有較多的履約義務,這可能是因為企業與客戶簽訂了大量的合同,且這些合同約定了企業在未來需要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
合同負債的水平需要結合企業的具體經營狀況以及行業特性來進行分析。如果合同負債持續處于高位且與營業收入增長不匹配,則可能是企業面臨某些挑戰的一個信號。建議進一步檢查公司的現金流、應收賬款周轉率等指標,并關注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和支持來履行這些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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