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福利費不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福利費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等;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保險賠款等。了解并合法享受這些免稅福利,可以提高個人收入和生活質量。
哪些福利費免征個稅
1.救濟補助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生活補助費是指因特殊情況或特殊情況,致使納稅人或其家人的生活出現困難,其工作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其領取的福利費或工會資金中撥付。
2.午餐補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誤餐補助”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差旅費津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4.職工食堂免個人所得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明確把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確定為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一項內容。所以在自辦的食堂免費就餐,實質和午餐補助差不多,但是因這種補貼是非貨幣化的、難以計量的形式發放給所有員工的,每個人實際享有的福利無法計量,怎么征收難以操作,所以這一塊基本就不交個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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