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稅收入形成的費用可以扣除嗎
應稅收入與扣除是相對應的,不征稅收入本來就不屬于應稅收入,所以對應的成本費用當然就不可以扣除。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
企業(yè)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2.扣除,是相對于收入而言的,是從成本費用所對應的收入內扣除。而從法理依據上來說,不征稅收入本來就不征稅,對應的不是應稅項目,所產生的費用當然就不允許扣除了。
免稅收入則不同,對應的是應稅項目,只是暫時給企業(yè)享受了稅收優(yōu)惠而已,所以相關成本費用可以扣除。而允許扣除,才能給企業(yè)實質享受到該稅收優(yōu)惠。
不征稅收入是指所得稅還是增值稅
所得稅。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yè)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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