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占用耕地補償標準相關政策是什么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災情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
審計人要怎樣制定職業規劃呢
①做一個成功的審計助理:主要協助審計員完成憑證抽查、實物資產的抽盤等實質性程序工作。一個合格的審計助理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有:謙虛好學的精神、踏實苦干、勤勉的工作態度。
②成為審計員:按照審計計劃的安排,在現場審計時負責主要科目的審計,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并將審計中發現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③向審計項目經理前進:項目經理專門負責和客戶溝通,了解公司的具體業務情況,行業發展情況,在充分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事先編制審計計劃、評價審計風險、制定審計方案,現場結束后進行一級復核工作,審計業務結束后要根據查出的問題確定審計報告類型,并將簽字對審計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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