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區別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柳2024-06-06 15:02:51
應納稅所得額與企業所得稅相關。具體區別如下:1、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2、應納稅額是納稅人,按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乘以所得稅率。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是利潤總額
不是利潤總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減去各項允許扣除的項目后的余額,通常用于判斷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和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而利潤總額則是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經過正常經營業務活動所獲得的最終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等多個指標,用于衡量企業的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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