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的審計程序?
【問題】銀行存款的審計程序?
【答案】
銀行存款的控制測試
銀行賬戶的開立、 變更和注銷 | 1)詢問會計主管被審計單位本年開立、變更、撤銷的整體情況; 2)取得本年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申請項目清單,檢查清單的完整性,并在選取適當樣本的基礎上檢查賬戶開立、變更、撤銷項目是否已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或其他領導審批; 3)核對樣本中的審批情況是否與內控制度要求相符; |
銀行付款的審批 和復核 | 1)詢問相關業務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在日常銀行付款業務中執行的內部控制,確認其是否與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正常要求保持一致; 2)觀察財務經理復核付款申請的過程,是否核對了付款申請的用途、金額及后附相關憑據; 3)重新核對經審批及復核的付款申請及相關憑據,并檢查是否經簽字確認。 |
編制銀行存款 余額調節表 | 1)詢問應收賬款會計和會計主管,以確定其執行的內部控制是否與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特別是針對未達賬項的編制及審批流程; 2)針對選取的樣本,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查看調節表中記錄的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是否與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銀行對賬單中余額一致; 3)針對調節項目,檢查是否經會計主管(或內控制度要求的其他人)簽字復核; 4)針對大額未達賬項進行期后收付款的檢查。 |
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一)獲取資料并核對賬目
1. 取得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各個賬戶對賬單(蓋章)、銀行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明細表、銀行日記賬、科目余額表(貨幣資金);
2. 核對明細表、銀行日記賬、資產負債表日銀行對賬單、科目余額表各個賬戶金額是否一致。
(二)實質性分析程序
通過計算銀行存款累計余額應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較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應收利息與實際利息收入差異,評估利息收入合理性,檢查是否存在高息資金拆借,確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存在,利息收入是否完整記錄(輔助程序)。
(三)檢查發生額
1.注冊會計師陪同財務人員到銀行打印銀行對賬單(存疑時);
2.抽樣對比銀行對賬單和日記賬記錄(正向、反向);
3.選取銀行對賬單大額異常記錄,核對日記賬記錄情況,如一收一付相同金額、分次轉出相同金額,999,888等。
(四)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1.核對各個銀行賬戶余額與銀行日記賬余額,檢查存在差異的賬戶的余額調節表;
2.檢查余額調節表中加計數是否正確,檢查調節事項:企業已收付銀行未入賬的實習,檢查相關收付款憑證并取得期后銀行對賬單,確定未達賬項是否發生;銀行已收付,企業未入賬的事項,檢查企業期后入賬的收付款情況;若存在大額或長時間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確定是否需要調整。
3.關注長期未達賬項情況,查看是否存在資金挪用等情況。
(五)函證
1.注冊會計師填寫各個銀行(按賬戶)詢證函(包括0余額、當期注銷的賬戶),函證信息包括余額情況、款項性質、借款及其他信息(可結合征信報告);
2.對詢證函實施有效控制:注冊會計師跟函或親自郵寄,跟蹤詢證函情況(不勞被審計單位動手),出具報告前,必須全部收回;
3.核對回函的銀行賬戶余額,若有差異,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調整。
(六)檢查發生額
1.查看大額現金銀行存款收支,并檢查原始憑證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完整、有無授權審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賬務處理及記錄期間是否正確;
2.檢查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收支情況,查明原因并記錄;
3. 檢查是否存在非營業目的大額貨幣資金轉移,核對進賬情況。
(七)檢查異常事項
1.檢查銀行賬戶存款人是否為被審計單位,若非被審計單位,獲取戶主和被審計單位書面聲明,確認資產負債表日是否需要調整;
2.關注是否存在質押、凍結等對變現有限制或境外款項;
3.對不符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條件的銀行存款在審計底稿中作出說明,考慮對現金流量表的影響;
4.其他。
(八)截止性測試
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前后5日(10日)銀行存款收支憑證,核對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日期,檢查是否記錄在正確的會計期間
(九)復核披露情況
1.通過前序程序確定銀行存款余額的正確性后,確定資產負債表上“貨幣資金”科目(含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恰當披露;
2.對存在抵押、凍結等使用限制情況或潛在回收風險的情況,恰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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