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報不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什么處罰?
【問題】應報不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什么處罰?
【答案】
不及時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會被所在企業主管稅務機管催報催繳;對需要補稅但未及時申報繳稅的,會加收滯納金,并可能被罰款。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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