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東奧實操2023-06-15 15:55:16
【問題】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答案】
對購貨方取得銷貨方開具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丟失的,由銷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向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已抄報稅證明單>,由銷貨方將已抄報稅證明單、發票復印件交給購貨方(你公司)進行發票認證及抵扣進項稅款,但對開票日期已超過90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已抄報稅證明,也不得開具紅字發票,根據你反映的情況未超過90天,可以認證抵扣稅款并用復印件入帳,如購貨方已將認證并已抵扣聯進行稅款抵扣而發生丟失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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