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首次申報要辦理什么?
【問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首次申報要辦理什么?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的規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附件1)。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附件2)。《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附件3)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辦理材料:
一、《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首次申報或稅源信息發生變化:《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稅源明細表》 2份
2.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人:《財產和行為稅減免稅明細申報附表》 2份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