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試點納稅人能在電子發票平臺對同一發票多次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嗎?
【問題】我是全面發票試點納稅人,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對同一張已確認用途的發票多次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嗎?
【答案】
除以下幾種特殊情形,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對同一張已確認用途的發票多次開具紅字發票:
(1)紅沖原因為“開票有誤”時,必須全額紅沖;
(2)藍字發票對應的“增值稅優惠用途標簽”為“待農產品全額加計扣除”或“已用于農產品全額加計扣除”的,必須全額紅沖。“增值稅優惠用途標簽”為“待農產品部分加計扣除”或“已用于農產品部分加計扣除”的,第一次紅沖只能對未加計部分全額紅沖或整票全額紅沖。如第一次對未加計部分全額紅沖,第二次紅沖僅允許對剩余部分(即已加計部分)全額紅沖;
(3)藍字發票標簽為“差額征稅-差額開票”時,必須全額紅沖。
(4)試點納稅人對同一張已確認用途的發票多次開具紅字發票,累計開具的紅字發票票面記載的數量、負數金額、負數稅額絕 對值之和,均不得超過原發票票面記載的數量、金額和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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