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過程中如何發現問題?
【問題】審計過程中如何發現問題?
【答案】
1、風險預判:我們發現的現象會對組織帶來什么樣的風險,也就是眼前還沒有出現較大問題,會有不確定性的一些風險出現。分為以下5類:戰略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法律風險。這5個風險分類,是2006年國資委發布的一個中央企業風險管理里面的一個分類,都是一級風險,每個分類還會衍生出二級、三級風險,我們的審計發現會起到預警的作用,通常這種審計叫風險管理審計。
2、不合規:把不符合法律要求、行業要求、企業制度要求還有包括內控18項的內容,都算到不合規類。當我們的審計發現不符合這些要求的時候就已經算是問題了,我們就需要把它揪出來,作為問題項請被審計單位去整改,通常這種審計叫內控審計。
3、對企業運營有影響的:比如對企業經營的效率、效益、效果造成負面影響的一些問題,也是需要我們識別和查找出來的。通常這種審計叫績效審計。之所以拿出績效審計來說,是因為所有的業務都是圍繞組織的績效,一切的預防審計、過程審計都是為了最后有一個好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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