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區別
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接受捐贈、股本溢價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主要用于轉增資本,增加企業的實收資本(或股本)。
盈余公積是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盈余公積用途更為廣泛,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分配股利等。
盈余公積如何提取和使用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百一十四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
公積金彌補公司虧損,應當先使用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仍不能彌補的,可以按照規定使用資本公積金。
法定公積金轉為增加注冊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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