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退稅為什么你卻補稅
個稅匯算清繳常見的補稅情形有:
1.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年度匯算適用的稅率高于預繳稅率。
3.年中換過任職單位,因后一任職單位不能掌握之前任職單位的收入,申報的累計收入偏低,導致預繳時適用的稅率偏低,年度匯算適用的稅率高于預繳稅率。
4.有多筆年終獎預繳時都選擇了單獨計稅,但年度匯算時只允許一筆年終獎單獨計稅。
5.在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匯算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6.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并預扣預繳稅款,按照稅法規定,應在年度匯算時依法據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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