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風險準備是不是就是撥備
一般風險準備和撥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它們都與風險管理相關。
1. 一般風險準備
這是企業為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一般性風險而提前計提的資金。它通常用于覆蓋那些無法具體預測但可能發生的損失,比如市場波動、經濟衰退等。一般風險準備是企業財務穩健性的一部分,通常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
2. 撥備
撥備(或稱為壞賬準備)是金融機構為應對特定資產(如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而計提的準備金。撥備通常與具體的資產類別相關,比如貸款撥備是針對可能無法收回的貸款計提的準備金。撥備的目的是確保金融機構在資產發生損失時,能夠有足夠的資金覆蓋這些損失。
主要區別:
用途不同:一般風險準備用于應對廣泛的風險,而撥備是針對特定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
計提依據不同:一般風險準備通常基于企業的整體風險評估,而撥備則是基于具體資產的質量和風險。
總結來說,一般風險準備和撥備雖然都與風險管理相關,但它們的用途和計提依據不同,因此不能等同。
預算執行審計的主要內容和要點
預算執行審計的主要內容和要點如下:
主要內容
1. 預算編制和批復
預算編制:審查預算編制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和科學,各項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虛報多報支出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
預算批復:檢查部門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所屬單位批復預算,批復的預算科目和項目是否與財政部門一致,有無隨意調整、預留預算資金等問題。
2. 預算收入執行
收入完成進度:查看預算收入的完成進度是否達到計劃要求,分析預算收入大幅度增減的原因。
收入合法性:審查非稅收入征收是否合法,項目的設立是否經相關部門批準,有無亂收費、亂罰款及超范圍、超標準征收等問題。
3. 預算支出執行
基本支出:審查相關支出是否按照批復的預算科目和數額執行,有無擠占挪用、虛列支出、設立“小金庫”等問題。
項目支出:檢查是否按照項目預算執行經費收支,有無克扣或截留下屬單位專項資金,是否存在超范圍支出或公用經費擠占項目經費等情況。
4. “三公”經費和會議費
審查是否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精神,加強支出控制,切實精簡會議、公務接待等活動,有無無預算、超預算、超范圍、超標準支出和虛列支出等問題。
5. 結轉結余資金
審查結轉結余資金真實性、是否按規定納入年度預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規等,防止隱瞞結余、結轉和結余不實、財政資金閑置等問題。
6. 國有資產管理
資產取得與記錄:審查國有資產取得渠道是否正確合法,國有資產的賬面記錄是否真實、完整。
資產出租處置:檢查對外出租、出借、處置是否經過批準和授權,處置收入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7. 政府采購執行
審查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是否嚴格,政府采購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私自更改政府中標采購結果等違規行為。
8. 專項轉移支付
審查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設立依據是否充分,政策目標是否清晰,分配方法是否科學,分配標準是否統一,預算下達是否及時,資金投向是否合理等。
要點
1. 政策落實:關注各部門落實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情況,圍繞被審計單位履職事項,查看是否完成作為責任主體的目標任務。
2. 合規性審查:重點關注各項經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以及相關政策規定,如預算調整是否合規、資金使用是否超范圍超標準、政府采購程序是否合法等,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深入追查。
3. 績效評價:不僅要關注資金的收支情況,還要對預算執行的效果進行評價,包括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分析財政資金是否達到了預期的使用效果,是否存在資金浪費、項目效益低下等問題。
4. 風險防控:關注財政運行中的風險因素,如政府債務管理情況、財政資金的安全完整性等,揭示可能存在的財政風險,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建議。
5. 內控制度: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判斷其是否能夠有效防范財務風險、保證資金安全和規范經濟活動,如經費預算、審批、支出、報銷等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執行。
6. 數據對比分析:通過對預算數據、追加預算數據和決算數據的對比分析,以及對不同年度、不同項目之間的數據比較,找出異常波動和差異,深入分析原因,發現潛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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