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是什么情況
資金短缺等。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例如,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企業生產經營停滯或遭受重大損失,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繳納稅款。
資金短缺:
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這里的 “當期貨幣資金” 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 是指當期計提數。
延期繳納稅款的辦理是什么
申請流程
申請時間: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
報送材料:需報送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
審批權限: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批準,方為有效。
審批期限: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 20 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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