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的五種行為
虛開發票是指發票內容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為他人虛開:發票的開具方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為其他企業或個人開具發票。
為自己虛開:企業或個人自己給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相符的發票。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企業或個人要求其他有開票資格的單位或個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介紹他人虛開:作為中間人,介紹開票方和受票方進行虛開發票的行為。
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符:包括品名不符、數量不符、金額不符等。
交易對象不符:發票上的銷貨方、購貨方與實際交易對象不一致。
交易商品不符:交易的商品與發票上開具的商品名稱不一致。
虛開發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
虛開發票的五種行為
為他人虛開 :發票的開具方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為其他企業或個人開具發票。
為自己虛開 :企業或個人自己給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相符的發票。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 :企業或個人要求其他有開票資格的單位或個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介紹他人虛開 :作為中間人,介紹開票方和受票方進行虛開發票的行為。
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符 :包括品名不符、數量不符、金額不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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