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信用修復機制是什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被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yè)納稅人,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并對糾正失信行為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主管稅務機關自受理納稅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向納稅人反饋信用修復結果。但稅務機關若發(fā)現納稅人虛假承諾的,將撤銷相應的納稅信用修復,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扣分。
納稅信用修復政策是什么
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yè)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一)納稅人發(fā)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且已補辦的。
(二)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未構成范圍,納稅信用級別被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處理結論明確的期限期滿后60日內足額繳納、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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