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匯算清繳政策?
【問題】年終獎個稅匯算清繳政策?
【答案】
個稅匯算清繳中包括年終獎,年終獎計稅方式有兩種,一種的并入綜合所得,一種是單獨計算。如果是單獨計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但要是并入就按照另一個公式計算,請在年終獎需要個稅匯算清繳嗎中找另一個的公式。
個稅匯算清繳包括年終獎。根據政策規定,年終獎計稅方式有兩種:納稅人可以選擇將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算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度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知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綜合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版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共四項需要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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