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問題發票
問題發票通常指的是在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和保管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票。
這類發票可能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沒有開付款方全稱:發票上沒有正確填寫付款方的全稱,可能填寫錯誤或者使用企業簡稱代替。
2.變更品名:發票上商品或服務的名稱與實際提供的不符。
3.虛開發票:發票內容與實際交易不符,如虛報金額或數量。
4.假發票:偽造的發票,可能外觀上與真實發票相似,但細節上有差異。
5.發票類型錯誤:使用了錯誤的發票類型,如將增值稅普通發票誤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能用于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有問題發票怎么辦
處理問題發票時,企業應遵循以下步驟:
1.尚未抵扣:
如果發票尚未抵扣,可以退回給開票方,并要求其作廢后重新開具與真實情況對應的發票。
2.當月抵扣:
如果發票已經抵扣,但還處于開票當月,首先需要向企業所屬稅務機關申請作廢該問題發票的抵扣,并退回給開票方,要求其重新開具與真實情況對應的發票。
3.已過抵扣當月:
如果問題發票已經抵扣且已過抵扣當月,需要向稅務機關說明取得問題發票的原因,并補繳問題發票抵扣的稅款以及相應的滯納金。
4.補開發票:
如果發票不合規,企業應要求銷售方補開或換開合規的發票。如果無法補開或換開,企業應提供能證實支出真實性的資料,如合同、協議、付款憑證等。
5.稅務機關檢查后的補救措施:
如果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后,稅務機關發現企業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或取得不合規發票,企業應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開、換開或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
6.追補扣除:
對于以前年度的支出,如果因未取得合規憑證而沒有稅前扣除,在今年取得了符合條件的憑證,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扣除,追補扣除年限不得超過五年。
請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并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專業稅務顧問以獲得更具體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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