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稅金余額是借方還是貸方
一般是借方余額。已交稅金是一個會計核算科目,記錄企業本期(月)應交而實際已交納的增值稅額;若發生多交增值稅,退回時應以紅字記入。企業已交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交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繳納本期增值稅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
如果期末有本期應交未交的增值稅額則應轉出,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如果某月繳納前期累積未交的增值稅,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已交稅金結轉到哪個科目
1.企業預繳增值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到退回的已交增值稅稅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企業預繳增值稅或退回已交稅費,應當通過"應交稅費"相關二級科目或紅字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科目核算。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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