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細則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柳2024-08-29 17:36:50
專用賬戶按工程建設項目開立。總包單位應當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開立專用賬戶,并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簽訂資金管理三方協議。專用賬戶名稱為總包單位名稱加工程建設項目名稱后加“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單位應當在專用賬戶開立后的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專用賬戶監管部門備案。監管部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確定。
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政策
1.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建設項目所在地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專用存款賬戶。
2.開戶銀行不得將專用賬戶資金轉入除本項目農民工本人銀行賬戶以外的賬戶。
3.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或者比例等,按時將人工費用撥付到總包單位專用賬戶。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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