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免租期的租賃業務什么時候交納增值稅
在第六年時,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免租期,是以滿足一定租賃期限為前提的,并不是“無償”贈送,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
免租期什么意思
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都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為理由,要求房主給客戶一些時間,這段時間房主不收客戶的房租.比如: 如果簽租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免租期一個月(往往是第一個月),客戶實際只給房主十一個月的房租.但要說明的是,第一期房租必須在入住前付款,不能因為有免租期的條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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