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稅收政策是什么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柳2024-05-31 13:36:27
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取得舊商品后企業一般先將其作為存貨管理,根據不同情況按其抵價金額計入“原材料”或“庫存商品”中,由于一般無法取得舊商品相應的增值稅發票,也就不能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其他。
以舊換新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稅法規定: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也就是說以舊換新要按照銷售貨物和收購貨物兩個業務活動來進行核算,銷售額和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
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銷售貨物的(金銀首飾除外),應該按照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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