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作為固定資產如何折舊
軟件應該計入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即其達到預定用途)開始至終止確認時止。在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其應攤銷金額,存在多種方法。這些方法包括直線法、生產總量法等。
對某項無形資產攤銷所使用的方法應依據從資產中獲取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的預計消耗方式來選擇,并一致地運用于不同會計期間,例如,受技術陳舊因素影響較大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可采用類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方法進行攤銷;有特定產量限制的特許經營權或專利權,應采用產量法進行攤銷。
軟件的折舊年限是多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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