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宣費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嗎
可以,新所得稅扣除法中已明確標出廣宣費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也就是我們所指的廣告費,是按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允許稅前扣除的。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捐贈業務有沒有印花稅
無償捐贈合同不會貼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中例舉了10種應繳納印花稅的合同,捐贈合同不在其中,所以不需要繳納。
但贈與合同中如果涉及產權轉移如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應該就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是免稅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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