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成品報廢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流程?
【問題】產成品報廢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流程?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第二十七條 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發生報廢時,應調減有關存貨的賬面價值,查明原因,按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審核,等待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報廢存貨的賬面價值)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如果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的,要轉出其計提的累計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經批準后進行處理
借:原材料(殘料入庫)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或責任人的賠償)
管理費用(扣除殘料及賠償后的凈損失,屬經營損失的部分)
營業外支出(屬于非常損失的凈損失,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如果直接出售報廢的存貨殘料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報廢存貨殘料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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