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益性捐贈分錄?
【問題】企業公益性捐贈分錄?
【答案】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準予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所稱公益慈善事業,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條對公益事業范圍的規定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條對慈善活動范圍的規定。
所稱公益性群眾團體,包括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不需進行社團登記的人民團體以及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群眾團體),且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已經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群眾團體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二)縣級以上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
(三)對接受捐贈的收入以及用捐贈收入進行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且申報前連續3年接受捐贈的總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業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
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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