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轉銷項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問題】待轉銷項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案】
1.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早于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的情況:
借:銀行存款等
貸: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晚于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的情況.: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待轉銷項稅在借方是指賬務上確認的收入早于納稅義務實際發生的時間,也就是已確認收入,但尚未進行稅務申報;如果企業已經向購貨方開具銷項發票,則無論有沒有收回款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此時應直接確認銷項稅額,而不能計入待轉銷項稅。
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企業“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一般在貸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增加則記在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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