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會計在線 會計實務頻道小編:票據的提示承兌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都有哪些?
答: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
4、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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