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某A企業傭有的土地面積中有10畝的林地和荒山,這部分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通知》(財稅[2014]1號)的規定,對已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因此,A企業在2014年1月1日以前是免征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是減半征收,2016年之后全額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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