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采取直銷方式銷售貨物,請問增值稅銷售額應該如何進行確定?
答:根據《關于直銷企業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號)的規定,自2013年3月1日起,直銷企業先將貨物銷售給直銷員,直銷員再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的,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直銷員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直銷員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時,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直銷企業通過直銷員向消費者銷售貨物,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貨款,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 上一篇文章: 被合并企業進項稅額是否可結轉到合并企業抵扣
- 下一篇文章: 購進轎車和多用途乘用車增值稅進項稅如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