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增加,主要有購入、調入、建造、接受捐贈等。 增加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支付有關款項時:
借:經費支出
貸:銀行存款
(2)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減少,主要有出售、調出、毀損、報廢等。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出售、調出、毀損、報廢等,都應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固定資產減少: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同時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收人
發生清理費用:
借:經費支出
貸:銀行存款
(3)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固定資產在其使用過程中,由于磨損或自然力的影響會帶來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降低,同時,由于某些原因還會帶來損壞。為了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使用價值,行政單位會對固定資產進行修理。 支付修理費: 借:經費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維修,例如,對辦公樓的全面裝修,還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4)固定資產出租的核算。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如果閑置,可考慮將其出租,以便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同時還可獲得一定收入。租出的固定資產不需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但需在固定資產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取得租金時,不需分期確認收入,在實際收到期間直接確認為收到期間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5)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核算。行政單位為保證財產安全,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應根據賬面數和實存數,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情況表”,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單位領導批準后,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盤盈固定資產,根據其重置完全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其原賬面價值: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同時,取得責任人賠償的:
借:現金
貸:經費支出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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