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貨的概念與確認條件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 )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 )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存貨的初始計量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購的存貨
1.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進貨費用,應當計入存貨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于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1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2 )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3 )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二)通過進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貨
1.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
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的物資,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2.自行生產的存貨
自行生產的存貨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提供勞務取得的存貨
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責任編輯:w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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