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本文將對“營改增”擴圍和“營改增”試點相關熱點政策進行解讀,希望對納稅人有所幫助。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本文將對“營改增”擴圍和“營改增”試點相關熱點政策進行解讀,希望對納稅人有所幫助。
一、交通運輸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此次將鐵路運輸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在“營改增”應稅服務中增加鐵路運輸服務、郵政業服務、收派服務的范圍注釋,明確航天運輸服務按照航空運輸服務征稅,標志著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
二、關于此次“營改增”擴圍試點中“郵政業”所指的范圍
郵政業,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機要通信和郵政代理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一)郵政普遍服務
郵政普遍服務,是指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行、報刊發行和郵政匯兌等業務活動。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郵資封片卡、無名址函件和郵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裝上的名址遞送給特定個人或者單位的獨立封裝的物品,其重量不超過五十千克,任何一邊的尺寸不超過一百五十厘米,長、寬、高合計不超過三百厘米。
(二)郵政特殊服務
郵政特殊服務,是指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務活動。
(三)其他郵政服務
其他郵政服務,是指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務活動。
三、關于目前“營改增”試點行業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四、售后回租業務允許扣除租賃有形動產價款本金
(一)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后,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二)本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五、關于原差額征稅企業(現差額取消)尚未抵減的余額抵減時限
注冊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等9省市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不含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3年8月1日前按有關規定以扣除支付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的,此前尚未抵減的部分,允許在2014年6月30日前繼續抵減銷售額,到期抵減不完的不得繼續抵減。
上述尚未抵減的價款,僅限于憑2013年8月1日前開具的符合規定的憑證計算的部分。
六、部分代理服務可以扣除政府性收費后作為銷售額
試點納稅人提供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和代理報關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郵政企業代辦的哪些業務可以免征增值稅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級分支機構)代辦速遞、物流、國際包裹、快遞包裹以及禮儀業務等速遞物流類業務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為金融機構代辦金融保險業務取得代理收入。
八、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實行差額征稅政策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國際運輸企業的國際運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運輸工具所有人、運輸工具承租人或運輸工具經營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直接為委托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九、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
發票使用:(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服務的,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提供郵政服務的,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二)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可暫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鐵路票據。(三)提供鐵路運輸服務的納稅人有2個以上開票點且分布在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可以攜帶空白發票在開票點所在地開具。
稅控系統使用:一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的,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提供運輸服務以外的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十、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改增”納稅人普通發票開具使用時間如何規定
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改增”納稅人領購的國稅普通發票應自2014年1月1日起啟用。持有的相關地稅發票,除通用定額發票外,使用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通用定額發票使用期延長至2014年2月28日止。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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