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司經常與客戶一起出差考察業務‚客戶的一些機票等費用是否允許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稅法所稱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據此,在稅前扣除時,為客戶報銷的一些機票等費用屬于業務招待費性質,應在稅法規定的比例內在稅前扣除。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企業外部人員的交通費用能否據實在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業負擔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客戶的交通、食宿等費用,如果符合業務招待費范疇的,相關支出可以在業務招待費中列支。
6、企業年會;加班工作餐;出差發生的餐費是福利費還是業務招待費?
稽查認定是業務招待費。
理由:
一是企業分不清是否招待,還是自用,一律作招待費處理。
二是企業分得清,稅務稽查不分清,也一律作招待費處理。規避執法風險。
三是60%扣除,考慮了在招待的同時,企業員工情況。
7、員工到外地發生的費用是差旅費還是交際應酬費?
項目部的差旅費應計入開發間接費。
業務人員出差報銷的大量票據:車船機票、餐票、景點門票、大額的購物發票。
賬務處理:
車船機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差旅費
餐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業務招待費
景點門票:自費。
為客戶購買禮品的發票:銷售費用。
稅務處理:
增值稅:應將無償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視同銷售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第八款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房地產企業買房贈送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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