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是個體雙定戶,請問去國稅代開普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無金額限定?代開多了會不會強制升為一般納稅人?
【解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第二十九條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除本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根據上述規定,個體工商戶年銷售收入達到規定標準必須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否則根據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會受到相應的處理,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所以貴公司代開單張發票的金額沒有限定,但年累計數不要超過80萬,否則會面臨增值稅的風險,具體情況建議和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構通。
責任編輯:lipe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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