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貿企業“先征后退”的計算方法
1.外貿企業以及實行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其出口銷售環節的增值稅免征;其收購貨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貿企業在支付收購貨款的同時也支付了生產經營該類商品的企業已納的增值稅稅款,因此,在貨物出口后按收購成本與退稅率計算退稅退還給外貿企業,征、退稅之差計入企業成本。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進項稅額和退稅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2.外貿企業收購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增值稅的退稅規定
(1)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持普通發票特準退稅的抽紗、工藝品等12類出口貨物,同樣實行銷售出口貨物的收入免稅,并退還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辦法。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征收率)×6%或5%
(2)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口貨物,按以下公式計算退稅: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6%或5%
3.外貿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出口貨物的退稅規定
外貿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憑受托方開具貨物的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
二、外貿企業“先征后退”的計算實例
例1:某進出口公司2002年3月出口美國平紋布2000米,進貨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單價20元/平方米,計稅金額為40000元,退稅率15%,其應退稅額:
2000×20×15%=6000(元)
例2:某進出口公司2002年4月購進某小規模納稅人抽紗工藝品2000打全部出口,普通發票注明金額6000元;購進另一小規模納稅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注明金額5000元,該企業的應退稅額:
6000÷(1+6%)×6%+5000×6%=639.62(元)
三、會計處理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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