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消息,香港廉政公署決定起訴電盈(0008)前集團財務總監林星強,及1名會計師事務所前高級合伙人,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詐騙會計服務費共逾43萬港元。
電盈11月1日晚發出聲明表示,林星強是集團的前雇員,擔任財務總監職務,但已在2006年9月離職。
電盈強調這是個別事件,所涉金額有限,不會對股東有所影響。
電盈11月1日晚發出聲明表示,林星強是集團的前雇員,擔任財務總監職務,但已在2006年9月離職。
電盈強調這是個別事件,所涉金額有限,不會對股東有所影響。
責任編輯:user
- 上一篇文章: 購入材料的的核算
- 下一篇文章: 固定資產相關業務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