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你公司2001~2005年度的虧損額和盈利額進行申報,務必于12月20日前提交報表。”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一位姓劉的女士收到這樣一條手機短信。由于劉女士是一名個體經營戶,這條短信上有她的稅務登記號、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同時又并未說明要她向哪個地方提交報表,為此劉女士分別向工商和稅務部門進行了咨詢。她得到的答復是,他們都沒有要求個體戶填報這項報表。
隨即,劉女士將此事反映給當地媒體。“我想到這可能是條騙人的信息,對方故意不給你說明往哪里報表,如果你感到有疑問,一般都會按照后邊的號碼撥回去詢問,或回復短信咨詢,這樣的話,就有可能付出高額的代價。以前在報紙上看到過類似的行騙伎倆,所以我最后沒有回復,也沒再搭理對方。”
對此,通信公司提醒市民,遇到類似情況一定要明辨真偽,切莫輕易回復。如果手機收到的信息是另一個11位數的手機發來的,可能是個人行為,認識對方就回復,不認識則不要輕易回復;如果發來信息的號碼,前4位中是以“9”或“8”字打頭的,則是一些信息臺發來的信息,遇到這種情況盡量不要回復,因為一旦回復,所收的費用將比正常費用高出許多。
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則對此事做了進一步分析,從短信內容看,稅務機關根本不會有讓納稅人“申報××年~××年的虧損額和盈利額”這樣的要求,而之所以此類騙人短信具有一定迷惑性,就在于它們似乎又掌握著某些“真實”信息,這很可能是因為劉女士之前遺失過自己的納稅資料。
因此,稅務人員提醒說,不排除還會有其他個體戶也收到類似信息的可能,所以納稅人一定妥善保管自己的納稅資料,尤其是那些個體納稅人,不要將納稅資料隨意丟棄,以免導致個人信息的泄露,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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