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和廣東惠來的兩伙走私香煙人員一起,租用、購買快艇、漁船、小鐵船,大肆走私香煙入境,兩年偷逃稅額人民幣12億余元。盧某、林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今明兩日在深圳市中院受審。
村民集資購買快艇走私
據深圳市檢察院指控,2004年初,盧某、林某將境外香煙在福建石獅海域偷運進境,然后銷售牟利。雙方商定由林某負責在香港收購香煙并轉口到菲律賓,盧某負責將境外的香煙在福建石獅海域偷運進境,雙方各出資人民幣3500萬元作為走私活動資金。
后盧某召集另4家盧姓兄弟商議,每家出資人民幣400萬元,其余資金在石獅市某村村民中集資。利用上述方法,共籌集到走私活動的資金人民幣3500萬元。同時,林某與蔡某合伙出資人民幣3500萬元。
為了實施走私活動,盧某等人用上述資金,先后租用、購買了運輸香煙的快艇兩艘、漁船兩艘,雇用、購買小鐵船和小卡車,并對人員進行分工:盧某負責指揮全部走私活動;林某負責在香港收購香煙,并將香煙轉口到菲律賓;有人負責聯系、指揮從菲律賓運輸香煙的船只;有人專門負責香煙銷售;還有人負責組織人員駕駛小鐵船將香煙從海上運上陸地,后用小卡車運給買家或者藏到附近村民家中。
瘋狂走私兩年逃稅12億
據檢察院起訴書提供的資料顯示,自2004年初至2005年10月間,該走私團伙等人根據各自的分工,大肆在石獅海域將境外香煙走私進境,經海關關稅部門核定,偷逃稅款額為人民幣9.2億元。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間,上述人員共在惠陽海域偷運香煙進境19航次,香煙33947箱,經海關關稅部門核定,共偷逃稅款額為人民幣2.6億元。檢方指控以上所有犯罪嫌疑人走私香煙偷逃稅額的總額達12億元之巨。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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