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開發控制的作用是保證每個系統在正式投入運行之前,每個新程序或修改后的程序在正式進入系統之前,都經過合法的申請、測試、審批手續,防止非法系統投入運行或非法程序進入系統。計算機會計系統的系統開發、發展控制包括開發前的可行性研究、資本預算、經濟效益評估等工作,開發過程中的系統分折、系統設計、系統實施等工作,以及對現有系統的評估、企業發展需求,系統更新的可行性研究,更新方案的決策等工作。系統開發、發展控制的應具備以下幾方面。
1、授權和領導認可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開發項目一般投資金額比較大,對現有計算機會計系統的任何改動都可能危及整個系統的安全可靠,因此必須得到授權和領導認可。
2、符合標準和規范
不論是自行組織開發還是購買商品化軟件,都必須遵循財政部或各省財政廳制訂的標準和規范。包括符合標準和規范的開發和審批過程、合格的開發人員或軟件制造商、系統的文件資料和流程團、系統各功能模塊的設計等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有關國家標準和規范主要有財政部1994年頒布執行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則》等。按標準和規范開發和發展計算機會計系統可以使企業計算機會計系統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于對系統的維護和進一步的發展、更新。
3、人員培訓
自行開發軟件在開發階段對使用計算機會計系統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這些人員對系統的認識和理解,以減少系統運行后出錯的可能性。外購的商品化軟件應要求軟件制作公司提供足夠的培訓機會和時間。在系統運行前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包括系統的操作培訓,系統投入運行后新的內部控制制度,計算機會計系統運行后的新的憑證流轉程序、計算機會計系統提供的高質量的會計信息的進一步利用和分析的前景等等。
4、系統轉換
原有的手工會計系統或舊的計算機會計系統被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替換,必需經過一定的轉換程序。企業應在新舊系統轉換之際,應當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作好各項轉換的準備工作,如舊系統的結帳、數據庫備份,人員的重新配置、新系統需要的初始數據的安全導入等。在系統轉換之際,需要新舊系統并行一般不少于三個月的時間,以便檢驗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
5、程序修改控制
會計軟件的修改必須經過周密計劃和嚴格記錄,修改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設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質應有書面形式的報告,經批準后才能實施修改,計算機會計系統的操作人員不能參與軟件的修改,所有與軟件修改有關的記錄都應該打印后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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