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款流程
1.借款經辦人(申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交所屬部門經理審核;
2.部門經理核定“借款申請單”列明的借款事由,確定符合公司相關規定批準款的在借款審批單上簽名;
3.借款經辦人將此“借款審批單”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在借款單上簽名;
4.借款經辦人攜此“借款審批單”到財務部交財務經理核定,財務經理根據過往業務經驗判斷,如有異常即刻向總經理反映;如無異常則交經辦會計員;
5.會計員審核單據是否合法、記載事項是否準確后開出記賬憑證交出納員;
6.出納員審核記賬憑證及“借款審批單”記載事項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支付借款金額給借款人;
7.借款人在完成借款事項后及時到財務部辦理還款或報銷等手續;
8.財務部每月清理個人借款,催促借款未還清者辦理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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