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成立第二年或以后年度,即年初建賬
1.應該重新建賬的
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即新的年度開始時都需要重新建賬。
2.可以不重新建賬的
有些明細賬也可以繼續使用,如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等,由于材料等財產物資的品種、規格繁多,債權債務單位也較多,如果更換新賬,重抄一遍的工作量相當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固定資產卡片等卡片式賬簿及各種備查賬簿,也都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
3.重新建賬的具體做法
(1)根據所需購買總賬、兩本日記賬,設置明細賬;
(2)填制賬簿內容
a.封皮
b.扉頁,或使用登記表,明細賬中稱經管人員一覽表
c.總分類賬的賬戶目錄
d.賬頁
以上與企業剛成立一致,只是多一步登記期初余額。不必填制記賬憑證,為了銜接,直接將上年該賬戶的余額,抄入新賬戶所開第一頁的首行,也就是直接“過賬”。
A)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日期”欄內,寫上“1月1日”或空著;
“摘要”欄內寫上“上年結轉”或“期初余額”或“年初余額”字樣;
將現金實有數或上年末銀行存款賬面數填在“余額”欄內。
B)非損益類總賬和明細賬
只是比日記賬多一項余額方向的列示。即在余額列前要表明“借”或“貸”字。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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