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日記帳與現金日記帳的核對方法有一定的區別,現金日記帳的帳實核對是通過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查對的,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實核對無法進行存款的實地盤點查對,它要通過與銀行送來的對帳單進行核對。所以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核對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互相核對,做到帳證相符。
二是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存款總帳互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三是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帳單互相核對,做到帳實相符。
前兩個方面的核對,與現金日記帳的核對基本相同。這里著重介紹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帳單核對”。
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帳單”是銀行對本企業在銀行的存款進行序時核算的賬簿記錄的復制件,所以與“銀行存款對帳單”進行核對,實際上是與銀行進行帳簿記錄的核對。
理論上講,企業銀行存款日記帳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帳單”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余額都應該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們是對同一帳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我們會發現雙方的帳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有“未達帳項”;二是雙方帳目可能發生記錄錯誤。
無論是“未達帳項”,還是雙方賬目記錄有誤,都要通過企業銀行存款日記帳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帳單”進行逐筆“鉤對”才能發現。
具體作法是:企業把“銀行存款日記帳”中的借方和貸方的每筆記錄分別與“銀行存款對帳單”中的貸方和借方的每筆記錄從憑證種類、編號、摘要內容、記帳方向和金額等方面進行逐筆核對。經核對相符時,分別在各自有關數額旁邊劃“√”以作標記。在雙方帳單中沒有劃“√”標記的,不是“未達賬項”就是雙方帳目記錄的錯誤。
對于已查出的錯帳、漏帳,有過錯的一方應及時加以更正。但是,為了對帳方便,銀行記錄錯誤可暫由企業出納在“銀行存款對帳單”中作假設性更正,事后再與銀行聯系,由銀行更正其賬目;對于“未達帳項”,則應編制余額調節表加以調節,以便切實查清雙方帳目是否相符,查明企業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要注意,只是通過編制余額調節表來調整余額數字,達到查清帳目的目的,并不是按照查對到的情況直接記帳,帳簿記錄要依據日后憑證到達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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