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申報期: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利息稅)的申報期、文化事業建設費延長至2月21日。資源稅的申報期延長至2月17日。
4月申報期:增值稅(按季、按月)、消費稅(按季、按月)、企業所得稅(按季、按月)、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延長至4月18日,資源稅的申報期延長至4月14日。
5月申報期: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利息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延長至5月19日。資源稅的申報期延長至5月13日。
9月申報期: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利息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延長至9月18日。資源稅的申報期延長至9月15日。
10月申報期:增值稅(按季、按月)、消費稅(按季、按月)、企業所得稅(按季、按月)、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延長至10月22日。資源稅的申報期延長至10月17日。
年度申報期: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期限和匯算清繳期限延長至6月9日。
對于沒有調整設置的1月、3月、6月、7月、8月、11月和12月等7個月份,其申報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休假日期滿的次日作為期限的最后一日。
惠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1月22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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