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規定,現就國際貨代業務征免增值稅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納稅人國際貨代業務符合上述文件有關規定的,可以免征增值稅,不符合的,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寧波市海曙區國家稅務局
2014年4月22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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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規定,現就國際貨代業務征免增值稅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納稅人國際貨代業務符合上述文件有關規定的,可以免征增值稅,不符合的,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寧波市海曙區國家稅務局
2014年4月22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