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在考慮利用專家的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審計程序評價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xiàn)審計目的等。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可能表明需要實施與一般情況相比不同的或更廣泛的審計程序的是( )。
正確答案:
下列情況可能表明需要實施與一般情況相比不同的或更廣泛的審計程序:
(1)專家的工作與涉及主觀和復雜判斷的重大事項相關(選項A);
(2)注冊會計師以前沒有利用某個專家的工作,也不了解其勝任能力、專業(yè)素質(zhì)和客觀性;
(3)專家實施的程序構成審計工作必要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就某一事項提供建議(選項C);
(4)專家是會計師事務所外部專家,因此不受會計師事務所質(zhì)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約束(選項B)。
評價專家工作的恰當性
知識點出處
第十五章 注冊會計師利用他人的工作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338,339,340頁
評價專家工作的恰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