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注冊會計師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目的的是( )。
正確答案:
注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以實現下列目的:
(1)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出具審計報告的基礎(選項A);
(2)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選項C)。
除上述目的外,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還可以實現下列目的:
(1)有助于項目組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
(2)有助于負責督導的項目組成員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的規定,履行指導、監督與復核審計工作的責任;
(3)便于項目組說明其執行審計工作的情況;
(4)保留對未來審計工作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記錄(選項D);
(5)便于會計師事務所按照《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鑒證和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控制》的規定,實施質量控制復核與檢查;
(6)便于監管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執業質量檢查。
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審計工作底稿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