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白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4月將自產的一噸新型白酒用于職工食堂,已知:生產成本為20000元/噸,成本利潤率為10%;無同類白酒的銷售價格;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則上述業務應納消費稅( )元。
正確答案: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白酒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20000+20000×10%+1×2000×0.5)÷(1-20%)=28750(元)。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消費稅定額稅=28750×20%+1×2000×0.5=6750(元)。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消費稅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208,209,210頁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